中间计量结果直接进入结算是清单计价模式的本质要求,作为一种可以促进各方加强项目管理、节省大量重复工作、减少工程纠纷的结算方法,理应大力施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制订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配套规范性文件,推动这一方法的实行。而作为这种方法受益最大的施工企业理应承担起宣传、争取、推动的责任。具体而言,推动计量结果直接进入结算的实行可从如下三方面入手!
1
规范中间计量工作、完善中间计量资料、提高中间计量的准确性。由于建设单位对中间计量工作的不重视、不按流程办事,处于弱势地位的施工企业也逐渐放松了对中间计量的重视,养成了只要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就不问其余的心态,将及时回收工程进度款这一理直气壮之事变成了听由建设单位颐指气使,既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进展,也影响了双方的合作心态。
因此,施工单位应秉着从自己做起的态度,做好中间计量支付工作,具体来说,主要应做好:
(a)仔细研读施工合同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中间计量,每次计量必须提交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
(b)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对中间计量支付履行审核、确认手续,并做好记录。
(c)做好同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宣贯,使其认识到传统结算方式对其本身存在的风险,从而逐步消减其抵触情绪。
2
改善合同条件,争取在施工合同中澄清中间计量支付与竣工结算的关系,推动中间计量结果直接进入竣工结算。
3
通过各种途径促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深刻认识传统竣工图重算法的缺陷以及中间计量直接进入结算的优越性,推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与合同示范文本。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阻碍中间计量结果直接进入结算情有可原,但也应认识到这种模式本身并无倾向性,及时顺应并利用好这种结算模式,这对自身的投资控制和工程项目管理也有积极且明显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