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

1、出台《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立装配式建筑统计信息系统,定期通报各省装配式建筑进展情况。

2、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评估推广工作,研究梳理并重点推广成熟先进可靠的技术体系。

3、制定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标准,编制部品部件标准及图集,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

4、制定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创建一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和工程项目。

5、编制《木结构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木结构建筑试点示范和钢结构建筑推广工作取得进展。

6、推动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和招投标等监管制度创新。

7、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


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1、印发《“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

2、开展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环境全文强制标准研编及严寒、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

3、推动重点区域城市及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提高建筑节能标准。

4、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加大城市级平台建设力度。推动一批城市制定发布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绿色信贷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

7、推动有条件地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8、研究建立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机构诚信体系。

9、研究制(修)订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编制《绿色建材评价分类目录》和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为重点的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

积极推进建设科技创新

1、发布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十三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2、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在城镇水污染治理、城乡规划遥感监测与评估、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等方面突破和集成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

3、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制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4、研究制定行业科技创新平台规划,分类组建一批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基地,完善行业专家智库,增强行业科技创新能力。

5、研究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编制与发布一批重点领域技术公告,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

    

积极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制定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2、推动实施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与亚行合作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技术与政策研究。

3、组织实施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中英繁荣战略基金“绿色低碳小城镇试点项目”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政策与技术研究项目”、中德城镇化伙伴关系项目、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六期“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项目”中国子项目。

4、推动实施中美“净零能耗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好全球环境基金五期“中国城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深化中德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合作和中加、中欧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合作。 


务实推进智慧城建工作

1、制定加强大数据应用推动智慧城建发展指导意见。

2、开展智慧城建评价。编制智慧城建指标体系,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3、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公告。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公告,发布行业信息化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