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开始,
就要正式征收耕地占用税了。
还有不到2个月的时间,
快来了解一下你需要交多少税费,
提前做好准备吧!
一、9月1日起开征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指的是占用耕地建房的人或者拿耕地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人,需要向其征收的相关税费。比如举个例子,小周家想在耕地上建房子,这时候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的时候,是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才可以建房的。
这些年里,很多农民在自家的耕地上进行随意的非农业建设,比如说在其中建坟、发展休闲庄园、建房等,这些都是破坏土地的一种形式。从去年开始,国家就对大棚房问题进行清理,将那些违法进行休闲农业开发的建筑物进行清理,对那些超过标准的耳房进行整治,对那些在大棚内建房的行为及时制止。为了确保18亿亩红线耕地不被破坏和占用,国家也进行了严格的土地管理工作。
今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将开始施行。
根据本法的第十六条规定:本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哪些要交税?
1、非农业开发
如果是在耕地上进行庄园、建造球场、驾校等非农化的开发,以至于土地的资源受到了破坏和占用,此时将需要征收这笔费用。如果存在违规违法利用耕地开展非农业建设,相关责任人还将遭到一定的数额处罚!
2、改变用途
很多人在农田里不种地,却将其的用途改变,比如说在基本农田内养鱼、建造养殖场,在其他耕地内进行厂房的建造,这些都是破坏土地的形式,需要收取这笔费用。
3、建房
在农村中,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最为普遍,有的农户没有申请到宅基地,就私自用占用耕地来建房,但这是违规的行为,将收取这笔费用。
三、按照什么标准交
根据《耕地占用税法》,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而并非分批缴纳。
税款计算方法: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 × 适用税额
举个栗子:广东地区农村的王大伯占用了一亩地,也就是大约667平方米耕地来建设建筑物,那么他就要一次性地缴纳30元/平方米*667平方米=20000元的耕地占用税。
那么这个30元/平方米的缴税标准又是怎么来的?本税法对此是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缴纳税费的标准不尽相同,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征收标准为10-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征收标准为8-40元每亩;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征收标准为6-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征收标准为5-25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耕地占用税法》中所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平均税额。
具体到各省,平均税额如下:
四、多交、少交、免交税的情况有哪些?
1、多交税
在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的提升征税标准,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适用税额的50%。
占用基本农田,也需要适当的加税,加按100-150%的比例征收。
2、少交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税额可减半征收。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2元/㎡的税额征收。
3、免交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无需缴纳。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如果是特殊家庭如低保户、伤残军人家庭等,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可以免收。
当然只要是在缴费1年之内,将土地恢复成原貌的,可以全额退还这笔费用!
注: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