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幕墙程验收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幕墙工程的竣工图或施工图、结构计算书、热工性能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的确认;

3.幕墙工程所用材料、紧固件及其他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面板连接承载力验证的检测报告;

5.空心陶板采用均布静态荷戡弯曲试验确定其受弯承载能力的检测报告;

6.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7.幕墙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地震设计状况时,尚应提供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8.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接地点之间的电阻检测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10.幕墙安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11.现场淋水试验记录;

12.其他资料。

二、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三、幕墙工程验收前,应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锚栓连接件;

2.幕墙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幕墙周边、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4.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5.幕墙防雷连接节点;

6.幕璃防火、隔烟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