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前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对工程进行造价预计,以便于对工程造价进行计划控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均为预算价的表现形式。
在通常的习惯中,常把造价工作统称为“预算工作”,即无论编制的是标底、控制价、投标价、结算价等统称为“预算”,这只是口语叫法,希望大家加以区分。
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依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注意:标底价与控制价均属甲方(或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人)编制,但招标控制价要公布,而标底不公开。
3、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工程最高限价。(源自《13清单计价规范》术语)
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13清单规定)或开标前7天发布(河南控制价管理规定)。
4、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后标明的总价。
其要素有以下几点:
1)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要反映企业特性,展现投标人的自身优势,增加中标可能性;
4)不可高于控制价。
5、评标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用于评判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造价金额,通常为投标总价扣除不可竞争费部分之后的剩余造价。
6、签约合同价也称为“合同价款”,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即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同价总额。
其要素有: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控制价、投标价、评标价为依据进行合同价款约定,根据不同合同类型,签约不同的合同结算方式。
7、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合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其要素主要有:
1)以合同为依据编制;
2)发生在竣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