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84年起开始实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33年来建筑市场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相应的资质管理制度也进行了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于1989年,1995年和2001年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和管理规定进行了三次大的调整,目前施工领域执行的资质管理标准是2007年制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和2014年11月6日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根据以上两个文件,我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形成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的基本格局,具体如下表:

序列

类别

等级

备注

施工总承包

12

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通信和机电资质没有特级

专业承包

36

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14年修订从原来60类变成了36类

施工劳务

1

不分等级

14年修订从原来13类变成1类并不分等级

在上一次(2014版)资质修订的时候,最主要的特征是大幅度地减少了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的专业类别,其中专业承包从原来的60类缩减到了36类,减少的幅度达到了40%,而施工劳务更是从原来的13类缩减为1类,减少幅度更是达到了惊人的92.3%,至于总承包类别,则是原封不动,原来是12类,修订的后还是12类,之前疯传的取消机电总承包资质也都还毫发无损的保留了下来,业内人士深感意外。但仔细分析,实则有着深刻而复杂的深层次原因。

这首先是施工总承包资质现行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两份标准规定,而2014年的企业资质标准修订只是针对了后者进行了修订,这就造成了2014版针对总承包的缩减,只能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中二选一,否则就会出现两份资质标准打架的怪现象,这显然是不允许的。

其次是施工总承包资质跨行业很多,协调的难度更大。住建部虽然是作为中央政府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但在具体的专业上,其实住建部也只管理着总承包资质中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二项和机电工程半项,这不同于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资质,大量的类别都由住建部审核批准,可操作性更强,难度更低。

再就是总承包资质是承包商资质管理部分的核心,机电工程又是核心部分的大项,任何事情触动到核心都是艰难的。因此,2014年的资质标准修订,给人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就不奇怪了。

但随着中央政府的简政放权战略的深入,建设行业的资质审批制度也因为行政介入过深过细,管理过于微观和事前而备受诟病。这不仅和中央强调的“行政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精神不符,也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核心政策相抵触,这就让主管资质审批的部门承受着巨大的政策和舆论压力。

为此,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行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五点意见让建筑企业几乎一片叫好,企业行政审查性的负担一下大减,甚至比起2014年修订企业资质标准的力度还大的多,具体如下:


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三、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五、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六、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建筑业的发展问题还得到了国务院层面的高度重视,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其中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的第一条,就是“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在这之后,住建部副部长易军发表谈话,主管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工作计划,都明确了要对建筑业的企业资质进行深入深化改革。

因此,建筑业的企业资质改革必将进一步的提速,那至于这次会怎么改,会在哪里动刀,我个人预测,这次肯定会动到核心,即建筑业企业的总承包资质会大改,甚至特级资质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又会重新合并成新的一项标准,具体分析如下:

一、12类总承包的资质已经分的过细过深,部分专业的特级资质甚至只有个位数,根本形不成一个类别的数量。5月3日本人查询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具体的总承包资质数量如下:

序号

资质类别

数量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341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48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35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10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2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6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5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19

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9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63

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74

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435

从上表可以看出,除了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的顶级总承包企业资质数量超百外,其他的行业资质均没有达到100,其中最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甚至只有可怜的5个,而这样少的数量,配备一个专门的行政管理服务审批机关,显然是非常不合适的,电力工程、石油化工等个位数的总承包资质也一样,明显分的过精过细,不利于形成有效竞争。

二、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已先行大幅合并。我们都知道,我国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双重管理,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后,还需要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进行现场项目管理,在我国,一级建造师分为10个专业,二级建造师分6个专业,而在2007年之前,一级建造师分为14个专业,二级建造师分为10个专业,具体如下表:


新专业(10项)

原专业(14项)

一级建造师专业设置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机电工程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新专业(6项)

原专业 (10项)

二级建造师专业设置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矿业工程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机电工程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取消

通信与广电工程

取消

港口与航道工程


既然建造师资质只有10项,而企业资质达到了12项,比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多,这就势必造成不同的企业资质承接的业务可能由相同专业类别的建造师实施,这会造成操作层面的一些浪费,这是不好的。。

三、部门双重管理仍有发生。建筑业的企业资质都由住建部统一发出,按理说,其他部门只要审核住建部交过来的资料进行审查就行了,但在此之前,有些专业的施工资质,除了住建部发出的资质还不够,投标时可能还需要配套本专业部门提出的一些要求。

比如,住建部发出了通信和广电资质,但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工信部还有一个系统集成资质,而这两个资质其实几乎都是做一样的事,但施工企业是没办法的,只能是两个证都去批,这会造成非市场化精力消耗。可喜的是,前段时间,工信部和住建部联合发文,两个资质合并,用一个就行了。

还有就是电力施工资质,住建部有电力工程总承包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但能源局还有自己的承装(修、试)(1-5级)许可证,并且配套两项证书才能参与市场活动,这些所谓配套的审批行为,确实极大的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强烈建议专业部门只审查一项许可,统一登记为一证管理。

总承包资质改革的预测

前面已经说了,这几年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简政放权得到了很大的推进,各部门也剪羊毛一样的把自身的审批资质通过文件等一些形式进行了自我精简,这是对老百姓的一件大好事,在国务院的大力推动下,建设工程领域的企业资质甚至是总承包资质肯定是会大幅缩减的,这对企业放开手脚扩大业务,是一项巨大的利好消息。

我们都知道,在2015年之前,每个施工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是不能超过五项的,那么有些单位为扩大业务范围,甚至不得不注册几家的单位申报资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企业进军整个大土木工程的目标,否则国家不给做啊。

因此,本人建议,在新一轮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中,所谓的优化企业资质管理应该就是大力合并企业总承包资质核心抓手,让大部分总包企业能在相近的业务上不受行政限制地发展。

我们也都知道,建设工程虽然各专业有着各专业的特性,但他们也有着非多的共性,比如,各专业的造价组成基本相似,比如各类土木工程的基本都是由建筑工程和功能工程组成,再比如,从地理的概念来说,抽象出来基本上都是由线性工程和点块工程组成,我们通过一个表格来说明这个矩阵。

总承包资质的地理和功能特性表

序号

资质类别

地理分类

功能属性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块工程

厂房或居住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线块工程

交通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线块工程

交通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线块工程

交通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线块工程

水利发电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线块工程

能源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块工程

采矿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块工程

工业

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线块工程

能源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线块工程

城建

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线块工程

通信

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块工程

设备


通过上表可知,几乎所有的工程在空间上都可以分为线工程和块工程,而所谓的线性工程,其特性以带状为主,作用在于打通经络,但各个节点其实也是一个点块工程,作用在于经络汇集和处理;而所谓的块工程,其地理分布已点状为主,但在点里面也有很多线性工程,比如建筑工程中的水暖电都是典型的线性工程,线性工程和点块工程的自由组合,发展出了形式多样的工程类别。

综上,我们可以根据总承包资质的现有数量和功能类别进行大力度的整合,具体建议见下表:

总承包资质建议合并一览表

新类别

老类别

主管部门

建筑工程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住建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交通工程总承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交通部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农业工程总承包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农林水利部门

机电工程总承包

(或设备安装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信部

住建部

能源局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按以上表合并后,建议以上所有总承包类别都设立特级资质,鼓励他们横向发展,这将会对这些企业承接业务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而且合并后每项总承包的顶级资质数量估计都会超过100家企业,数量会更加均衡,业主选择余地更大,竞争性也会更强,进而促进行业大发展。上表原有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建议把水电部分并入机电工程总承包序列,同时建议农林建设类项目也纳入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把农业,林业、水利工程通称为农业工程。

当然,以上大的总承包资质综合性都很强,除了主导专业外,还应必备其他的一些专业才能完成工程任务,本人梳理后如下表:

总承包资质主导必备专业一览表

资质名称

主导专业

必备专业

建筑工程总承包

建筑

结构,机电工程(机械、水暖电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

建筑,道路、桥梁、给排水、机电(机械,水、电、气)

交通工程总承包

各类交通专业

建筑,道路,桥梁,隧道,机电(机械、水、电)

农业工程总承包

各农业专业

建筑、机电(机械,电气)

机电工程总承包

(或设备安装工程)

机电

建筑,结构

根据上表,各总包的主体工程也可以根据主导专业进行明确,比如,建筑工程,主体工程就是建筑结构施工,其他可以外包;比如,机电工程,主体工程就是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其他可以根据机电设备的安装和功能需求进行外包,以减少当前是不是主体工程外包认定有争议的现状(注:变电站就有设备房屋工程是不是主体工程的认定分歧)。当然,总承包资质根据以上序列改革之后,国家的建造师专业,工程评标专业等分类应一并改革,工程建设若鼓励各专业融合跨界,相信建筑业的边缘科学发展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当然,以上预测纯属个人突发奇想,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