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指导和推进各地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广工程总承包制以及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工作,从2017年二季度起至2018年底,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本地区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附件一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通知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建办市函[2017]3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指导和推进各地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广工程总承包制以及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定期报送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贯彻新时期建筑方针、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监管、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开展建筑评论、严格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清出等情况。
(二)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试行建筑师负责制、加强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执业保险等情况。
(三)推广工程总承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和项目落地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附件内容认真填报,确保数据准确,内容详实。
(二)从2017年二季度起至2018年底,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本地区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附件(含电子版)一并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系人:郑海平 王三星
联系电话:010-58934169 010-58933759(传真)
电子邮箱:kcsj604@163.com
附件: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工程总承包(EPC)迎重大利好
近年来,国家发展进入“新常态”。建筑业作为国民支柱产业,在寻求改革突破的关键时期,国家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2017年5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明确提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工程项目为核心,以先进技术应用为手段,以专业分工为纽带,构建合理工程总分包关系,建立总包管理有力,专业分包发达,组织形式扁平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形成专业齐全、分工合理、成龙配套的新型建筑行业组织结构。发展行业的融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管理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总承包企业。
2017年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
2017年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发〔2017〕19号文《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要求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2016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文,提出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强工程总承包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要高度重视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及从事项目控制、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
2017年2月,新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改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2016年3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5号)。
2016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等7省市开展总承包试点工作的函》(建办市函〔2016〕415号)。
2016年5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深建市场[2016]16号)。
2016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意见明确“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2016年6月,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6〕41号)。
2016年7月,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水利函〔2016〕328号)。
2016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规范推进工程总承包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6〕906号)。
2016年8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第十五章第二项中写到:“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此后不久,住建部就开始出了一系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