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外省专业技术人才们想在异地晋升高一级职称,需持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评审表(批文)才能满足条件,部分评委会还要求提供在外省的社保清单,才会受理申报申请,找材料的过程十分繁琐。今后将不用担心这些问题啦!不信?接着往下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提出140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在这其中明确提出:



具体解释如下:





不久的将来,外省朋友的职称证书信息和单位参保信息都将统一收集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高度共享,“多地跑”和“折返跑”的现象将会减少,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这份文件,可以预想到以后在异地评职称不需要再回现有职称评审地收集评审表、批文和参保证明清单,只需要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查看、下载、打印,提交到异地评委会就可以直接评职称!


附件

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共140项)


一、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58项)





二、2021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74项)




















三、2021年以后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8项)




注:1.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和业务工作实际,可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组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2.对2021年以后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请相关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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