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建办标[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定取消和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和变更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的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无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2.造价员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批准文件;
4.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发票;
5.财务审计报告。
二、简化的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无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承诺:
1.股东出资协议;
2.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
3.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4.专职专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人事存档证明;
5.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或增值税)发票;
6.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经取消和简化后,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4.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5.专职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企业缴纳社保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并盖章的企业员工缴纳社保情况表(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营业收入证明:企业开具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发票和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四、其他说明事项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1]2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200号)中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此次住建部特别发通知正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的如下要求↓↓
优化资质资格管理。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
不难预见,此前意见中的诸多要求都会逐一落地,想提前了解童鞋们可以再认真研究一下原文哦~
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在建筑业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开篇提出“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务院在《意见》中,明确了建筑业的改革方向。小编进行整理后,归总出18件影响较大的事项,供大家参考!
今后的业务方向
过去十几年,建筑业发展迅猛,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房地产的火爆。随着“去库存”的推进,建筑业的“产能过剩”越来越明显。承接不到业务怎么办?
因此,《意见》的开篇就说明了,建筑业改革就是“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
回想一下,从2016年底、2017年初开始,国家发改委在一个多月内,连续发布中原城市群、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城市群等辐射国土三分之二以上的规划文件,推进各地建设,特别是城市基建领域建设。铁路、公路、机场、轨道交通项目大量上马。
另外,特色小镇、传统村落、绿色农庄等工程,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
综上,今后的工程项目去哪里找,应该很明确了。
资质管理
1、放宽承揽业务范围: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
2、简化资质类别和等级。
执业资格
3、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2016年已发文,推进建筑设计个人事务所)
招标投标改革
5、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言外之意,将扩大自主招标的范围)
6、招标过程透明化,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尽快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8、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为施工企业撑腰!)
9、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10、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
11、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
12、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13、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14、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5、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6、建筑工人实名制。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17、发展专业作业企业。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18、培养专业技术工人。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全面实施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到2020年建筑业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数量达到300万,2025年达到1000万。